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近期优化调整了企业所得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汇总纳税报告等功能。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第一时间分享给大家!
一、调整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功能,主要包括: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等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表间校验关系、申报数据写入征管系统规则等。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菜单,如下图所示:
系统检索是否已完成年度财务报表报送,如未报送则弹出提示,纳税人可点击右侧“去报送”,跳转到财务报表报送界面。如纳税人点击“继续办理”,则进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界面。
自税款所属期2024年度起,取消表单《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表单选择时不再显示,如下图:
调整A100000表名称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并调整表内项目,增加“减:研发费用(填写A104000)”“加:其他收益”等,原A107010、A107040表优惠事项在主表通过“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额”下的优惠事项选项卡填报,如下图所示:
调整《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如下图所示:
其他报表请根据调整后要求填报。
二、调整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纳税人由汇总纳税企业变为一般企业的,当前年度仍沿用汇总纳税表样;调整分配表中分支机构状态显示及税款计算规则;面向具有“资源回收企业”标签的企业增加提醒信息。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功能菜单,纳税人由汇总纳税企业变为一般企业的,当前年度仍沿用汇总纳税表样如下图:
具有“资源回收企业”标签的企业增加提醒信息。
三、调整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印花税申报校验规则,如本期存在按期认定(包含已申报未认定信息)时,则不允许按次申报;本期存在按次申报记录时,不允许按期申报。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点击“新增税种”,勾选“印花税”,点击卡片上的“税源采集”按钮,新增税源,选择“按次申报”,税目选择的是税费种认定按期的税目,如下图所示:
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如下:
四、调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功能
优化内容:
调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一是新增对外国企业名称等数据项校验规则,如检索到有相同的外国企业名称时弹出提示;二是新增“(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鼠标移入时显示浮动文字:“境外被投资企业使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核算的,按照我国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三是增加批量导入功能。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模块,如下图所示:
点击左侧菜单进入《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系统增加批量导入功能,如下图所示:
点击“批量导入”,如下图所示:
可下载模板文件,填写信息后导入。
导入时系统将进行校验,如有不通过信息将弹出提示,请修改后再重新导入,如下图所示:
进入《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填写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外国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栏,当鼠标移入时显示浮动文字,鼠标移开后提示消失。
纳税人更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时,如果纳税人之前填报了《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系统仍自动勾选《居民企业境外投资信息报告表》,并保持原来申报的信息。
五、调整跨区域迁移申请功能
优化内容:
跨区域迁移申请增加必填数据项“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选择的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中的主管税务机关相同则提示“您无需办理跨区域迁移申请,请您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办理!”。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域迁移申请”模块,填写省内迁入地行政区划信息,新增数据项“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预检时若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为空提示必填,如下图所示:
若选择的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中的主管税务机关相同则提示“您无需办理跨区域迁移申请,请您通过[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功能办理!”如下图所示:
若是填入省外迁入地行政区划信息,页面只显示“迁移前尚未弥补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累计亏损(元)”数据项,如下图所示:
六、调整三方协议签订功能
优化内容:
三方协议修改时判断纳税人开户银行当前是否有效,如已无效,则提示纳税人:
(1)如纳税人三方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或验证失败,则提示纳税人:“您当前开户银行已失效,请重新选择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2)如纳税人三方协议状态为验证通过则提示纳税人:“您当前开户银行已失效,请终止此三方协议后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修改时系统只展示存在有效开户银行对应的行别。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模块,如下图所示:
点击对应的三方协议的“修改”按钮,若是三方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或验证失败”,提示纳税人:“您当前开户银行已失效,请重新选择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如下图所示:
若是三方协议状态为“验证通过”,提示纳税人:“您当前开户银行已失效,请终止此三方协议后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七、调整汇总纳税报告功能
优化内容:
一是调整汇总纳税报告申请的校验规则、交互逻辑和界面展示内容,包括总体信息下增加“行政区划”项及相关业务规则等;二是以下7个数据项,调整为金三待办中预填或税务人员补录,纳税人不需填写:跨地区转移类型、分支机构是否继续分配、不同税率地区标识、就地缴纳标识、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汇缴企业类型、参与年度汇算清缴标识;三是调整事项办结流程、附送资料展示规则等。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汇总纳税报告”模块,如下图所示:
总体信息、下一级机构信息下增加“行政区划”项,在备案时需据实填写。
八、调整涉税服务信息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
涉税服务信息采集导入时,系统校验服务人员与委托人员中的“四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购票员)是否重叠,在失败模板的失败原因栏次展示校验异常信息,方便纳税人快速确定办税员存在互斥的企业。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模块,涉税服务信息采集导入时,校验异常信息可通过“失败原因”栏次查看,如下图所示:
九、优化税收减免报告功能
优化内容:
纳税人在税收减免报告模块,选择减免税备案事项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时,页面增加展示“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选择已采集证书信息”数据项。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模块,如下图所示:
点击“税收减免报告”,选择减免税备案事项为“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享受优惠有效期间、征收品目后下方展示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选择已采集证书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选择已采集证书信息”标签,可查看详细内容,如下图所示:
十、调整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功能
优化内容:
一是税收减免报告事项中上传附报资料去掉《税务资格备案表》,纳税人提交税收减免报告后根据填写内容自动生成,纳税人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下载;二是支持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的文书下载。
功能操作:
“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打印备案申请表。
1、税务资格备案表查看及下载
纳税人提交税收减免报告申请后,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进度及查看税务资格备案表,如下图所示:
点击“查看文书”可下载申请表,如下图所示:
2、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查看及下载
纳税人提交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事项申请后,可通过“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点击“查看文书”按钮查看“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如下图所示:
十一、优化门户首页导航功能
优化内容:
“我要办税”下的“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业务”“税费申报及缴纳”等展示内容较多的模块,右侧添加垂直滚动条。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右侧添加了垂直滚动条,可以上、下滚动快速定位到需要操作的功能模块,如下图所示:
十二、调整社保业务功能
优化内容:
一是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企业年度工资申报支持导出上一年度工资;二是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优化查询功能,可查询已日常申报职工的工资信息;三是增加灵活就业补缴提醒;四是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增加按缴费基数上或下限时的提醒。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模块。
1、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如下图所示:
点击“导出工资”按钮,纳税人可选择导出年度,如下图所示:
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查询功能优化
纳税人完成日常申报后,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下的查询功能可查看已申报的工资信息,系统仅开放查询功能,完成日常申报后批量修改、导入工资功能不可操作。
3、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增加按缴费基数上或下限时的提醒
当纳税人填写的新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上线或下线完全相同时,系统弹出如下提示信息:
4、灵活就业补缴提醒
灵活就业缴费人如存在待补缴信息时,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需先完成社保费补差费款缴纳。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编审:印 悦
责编:桑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