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财务小伙伴们,2025 年 2 月已经到来,咱们要开始申报 1 月份工资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啦。当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时,会弹出一些提示,其中有个关键的 “2025 年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弹框”,大家一定要格外留意。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若想直接按照 6 万元扣除,得同时满足下面这三个条件:
1.2024 年 1 月 - 12 月一整年都在咱们同一个单位拿工资;
2.2024 年全年的工资薪金收入加起来不超过 6 万元;
3.2025 年这个人还在咱们单位继续上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9号)规定,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作为个税代扣代缴的关键执行者,咱们公司会计在申报时一定要严格把关。弹出名单里,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是否直接按照 6 万元扣除” 这个选项,要选 “是” ,这样从 1 月份起,他们的累计减除费用就直接按全年 6 万元计算扣除了。按照这个 6 万元减除费用标准执行后,预扣预缴的个税会减少,一般工资收入的人至少前三个月不用交个税。
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1 月是否享受这个扣除标准一旦确认,后面 11 个月都不能更改。要是后续月份员工情况和之前确认的不一致,就会收到局端 “收入连续,费用不连续” 的提醒,到时候就需要做更正申报,非常麻烦。
如果后续出现不一致,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税款计算时提示 “上一属期按照 6 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请继续保持或从 1 月属期开始更正”,别慌,按下面两种方法处理:
1.操作路径一:点击 “查询统计”→“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把左上角报表名称改成 “综合所得申报表” ,查一下有错误提示的人员是从哪个月开始 “累计减除费用” 没按 6 万扣除,就从那个月开始逐月更正。比如从 2 月开始没按 6 万扣除,那就从 2 月开始,每个月都要改成一次性 6 万扣除,然后再申报本月(注意,逾期更正可能会产生滞纳金或罚款)。
2.操作路径二:要是查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里 “综合所得申报表” 的 “累计减除费用”,之前月份都是按一次性 6 万扣除的,那就直接点击首页,把税款所属月份改成当年 1 月份,打开工资薪金报表,点击右上角 “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 ,把最后一列【是否直接按照 6 万元扣除】的 “否” 改成 “是” 并确认,然后返回首页,把税款所属月份改回当期月份,重新计算税款,看看累计减除费用是不是 6 万,确认没问题了再发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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